明百姓所享有的一切待遇,同时也承担向大明纳税的义务。
福建巡抚黄承玄听说此事后,颇有疑虑,致信魏公公称野人土著民不服王化,不懂汉字,不说汉话,其部落又大小数十个,习俗更是不同,若强硬将他们定为汉民,使他们改姓改俗,是否会激起土著民的反抗,凭添无谓伤亡?
黄中丞意不若以所在地区为民,称何地人,如住高山之上便为高山人,住丘谷之中便为丘谷人,只要他们不强硬反抗官兵,便可视情况给予一些尊重和照顾。这样想来不但可以得到土著民的支持,也能不致朝堂弹劾。
魏公公却道:“今岛上汉少土多,土汉矛盾又积百年,此我三省联兵登岛,便为永久纳台湾于我皇明版图之内。如此,则岛民必须尽使其服我明治,教其汉话,汉俗,使岛民尽如我汉人一般,此才为长治久安之道。
否则,他日若有动荡,则尽曰我非汉人,与尔汉人非同宗也非同种,汉人乃是外来者,东番之地非中国所有,鼓噪我汉人离岛,必酿叛乱。故不若于初始便定良策,以强硬推行良策,则二三十年后岛上尽皆汉人,尽以汉人为豪,后来者再不复隐忧。”
魏公公称此策为“改土为汉”,黄承玄见回信后联想湖广各地的改土归流之策,遂未再加反对。
“改土为汉”政策首先推行的地区是靠汉民的亲近土著民地区,这些地区的土著民因为和汉民接触交流,婚姻嫁娶,从而得到了汉人耕种的技术,部落生活为之改观。加之又多在台湾沿海地带,知晓海之对面明朝的强大,又见明军大举登岛,晓得大势所趋,所以基本上都愿意遵照明军吩咐“改土为汉”。
各地明军
第一百四十四章 改土为汉(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