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骨,何况孟浩然家境殷实。两个仆人没有近亲,也就不需抚恤。妻子的金银首饰,以及家里的贵重之物,都在襄阳主宅。唯一有些可惜的是他在这里随时写就的那些诗稿,此时一把大火,全都化为灰烬了。好在孟浩然记性好,自己写的,回忆回忆,都能复写出来。最让孟浩然庆幸的是,李白刚给他作的那首《赠孟浩然》,还在身上,如果这首诗付之一炬,孟浩然非疼死不可。
关于重建茅庐事宜,李白非要出钱做东,因为不管怎么说?茅庐的焚毁,都是因他而起。所以,他出钱作赔,理所当然。更何况孟浩然的诗稿,李白可陪不来,即便他多作几首,但与孟浩然的风格不同,如何物归原状?
让李白出钱,孟浩然死活不干,甚至都闹个半红脸。朋友之间,这点担待都没有,还算朋友吗?最后还是云龘讲情:钱不在多少,在于起因。如果不让李白出钱,他非得内疚一辈子。让他出钱,就算还他个心里安慰,何况大诗人一出手,就是十万八万的,总得让他敞亮敞亮吧!
在云龘的劝说下,孟浩然最终总算同意了李白的请求。不过,他有言在先:茅庐重建,不得扩大规模,家具装修,维持原标准,否则,一应支付全部退回。并立字为证,李白、孟浩然签字,云龘等人作为中间人见证,此据一经签署,不得更改。好家伙!有根有据,法律学得确实不错。
本来,李白兜里有钱,临行时与胡人经商做大买卖的老爸给了二十万两白银,在襄阳客栈又莫名其妙地赚了十万两,腰包鼓鼓,很想借此机会奢侈一把,以回报孟浩然的知遇之恩,未料,眼下被孟浩然的一纸文书予以锁定,想要作点文章,已是难遂心愿。唉,好在孟浩
《第二卷》第十五章:壮士捐躯赴国恨(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