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的四五个帮手,举起刀枪,就想杀了憨巴。这家主人见憨巴一动不动,一副彻底屈服的样子,就对那些人摆摆手,然后,像唤狗一样召唤憨巴。憨巴摇摇尾巴,顺从地爬到这家主人脚前,舔了舔他的鞋面。这家主人大为高兴,就把憨巴收养起来。这两年间,憨巴尽职尽责,比那四条牧羊犬还要优秀、还要聪明,完全得到了主人的信任。
两年里,老狼王通过多方寻找,终于看见了憨巴同那四只牧羊犬生活在胡人家里。老狼王也曾多次试图救出憨巴,都由于那四条牧羊犬同憨巴寸步不离,根本没有单独接触的机会。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憨巴有一次居然漫不经心地瞟了老狼王一眼,或许仅仅是茫然的一顾,没看到老狼王也很正常。但是,老狼王不解的是:它的气味,憨巴总应该是熟悉的吧?狼不就是以气味作为标记,以及分辨敌我的标志吗?怎么会全然忘记,无动于衷呢?难道被俘的这段期间,居然连曾经的记忆,也一并彻底抹杀了吗?或许憨巴太听话了,太懦弱,面对脖子上架着的屠刀,而不敢抗争,已经养成逆来顺受的习惯,或者准确的说:它已经被胡人完全驯化了,成了一条甘受驱使的哈巴狗。
它这次的夜间行窃,就是在主人的多次训练下,基本理解主人的意图之后,趁夜深人静,哨兵疏忽之机,悄悄潜入营中,破窗而入,叼走装药的布袋。由于布袋里装的是华生制成的丸药,份量不是很重。因此,憨巴叼走根本不是问题。它跳出窗台,溜出军营。
它害怕被前面的哨兵发现,所以才从侧面上山,躲过哨兵的视线,准备翻过山岭,返回胡人家里。
其实,憨巴不知道,老狼王已
《第二卷》第五十一章:逢迎犬意迷伊始(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