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各大行团,乃是类似于后世行业协会的组织,只不过在宋代,他们与官府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有一些甚至还是官府推动成立的。这么做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大同朝廷运转所需的各类物资,只有很少一部分来自于他们的税收,而剩余的绝大多数,都需要从不同的地方采购,为了方便他们采购,也为了方便自己压低价格,官府和官吏本身,都乐意见到行团的成立。
相较于唐朝时期聚拢在一起经营的行团,宋朝时期的行团,由于经营场所不再受到严格的限制,而分布在了更加广泛的地域。这也就导致行团对内部成员的约束能力大大下降,他们在很大程度上,也拥有了自由竞争的空间和技术保密的前提。基于此,优胜劣汰的商品经济终于在华夏大地上初露峥嵘!不过这一好处,却不是行团制度带来的,而是宋朝的经济政策所致。
坊墙倒塌之后得大宋王朝,开始允许商人在更多的地方做买卖,而不是像汉唐那样,集中在西市、东市那样的地方。北宋朝廷对这一历史变化采取了默认的态度,这才为行团制度带来了与时俱进的变化。
但行团制度在宋朝出现了一些弊病,也不能因此就掩饰过去,首先,朝廷和官府,都很乐意通过行团,向其成员摊派赋役,而管理经常从中作梗,压榨盘剥,其间家破人亡者,不知凡几。这就造成行团成员经常将此视为畏途。其次,行团内部各成员之间的约束力自然大大下降,但他们还是一个相当稳定的组织,经常采取约定价格,分摊销售区域等措施,从消费者那里获取垄断收益,更为可恶的是,价格同盟不仅仅会出现在消费市场上,也会出现的原材料市场上,这就让他们的供应商,不得不接受他们的
第42章 宋代版辛迪加(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