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刘徵说到做到,等秦海峻出来,他也起了,正在换衣服。
身材特别好,很有感觉,难怪是基佬的最爱。
秦海峻撇撇嘴,一直没忘记向宁那句话,时不时就会翻上心头冒冒泡。
“看什么?”站在自己身边,想摸又不敢,眼神令人毛毛地,是青涩小少年标志性的表现。
刘徵拿起裤子,首先拉过秦海峻的手,往自己下面摸一把,让他感受感受。
“流氓。”秦海峻爆红了脸,不过手上的感觉,真不赖。
跟摸自己是不一样的,跟触电似的,刘徵说:“手感是不是特别好?”
秦海峻憋着脸没说话,背过去的掌心酥酥麻麻。
逗自己脸红是种病,刘徵甩甩头,把秦海峻那张红红的小帅脸摇出去。
今天温度很高,穿上一件浅色的短袖t恤,下面一条七分牛仔裤,帆布鞋。
干净清爽的风格,在刘徵身上特别适合,有种明媚和生机勃勃的风采。
也许人们向往的,就是跟自己截然相反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