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并赢得一场比赛,已经很不容易了,可哈萨比斯却同时应付两场比赛,而且在比赛过程中,必须楼上楼下不停来回跑。
问题是,他还赢了!
那一年,他才十七岁!
从剑桥毕业之后,十八岁就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并经营得还算不错,到了二零零五年,他决定重返学术界,研究人脑,就跑去伦敦大学念神经科学博士,并发表了十几篇研究论文。
其中有一篇论文还被著名的科学杂志评选为年度最佳突破。
在伦敦大学毕业之后,他继续留在学校的盖茨比计算神经科学所工作,并认识了一群专业人士,到现在,他觉得时机成熟了,于是决定自己出来再度创业。
他要进行着一项研究,把机器学习和神经系统科学结合起来,开发通用的机器学习算法。
用通俗点的说法,就是深度学习,甚至有人干脆就说是人工智能!
人,他有了!
甚至以他在这个圈子里的人脉和影响力,他可以跟微软、谷歌和等大企业争夺人才。
但有一个问题,他没有钱!
他要找人投资。
但他又不愿意去找大公司,因为聪明的他比谁都清楚,进入大公司,他要么被融化,要么被排斥,根本无法保持性!
所以,今天一大早,他就起来,整理好了自己的材料,放进那个当初妻子买来送给他的公文包,告别了两个孩子,坐上了自己那一辆雪佛兰,一路南下。
他并不是那种从事专业研究,搞得自己好像与世隔绝的老学究。
相反的,他很懂得与时俱进。
所以,他用手机地图导航,很
343.第343章 搞传销的(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