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留了信,将长房之事委托小侄代理,自然能拿得定主意。至于叔父肯不肯,无关紧要,好比合伙做生意,有一方不肯继续了那自然散伙,何曾有被强逼合伙的道理?”
兄长留有这个东西?方清田没有想到,平时他根本不会去翻长房屋里那几本破书,又不识字,自然不知道纸笺的事情。
要说辩论,十个方清田也不是方应物的对手,想动手又担心惹出后患,只能se厉内荏怒道:“随你!你不要后悔就行!”
随即他的小算盘再次迅速开动,如果分家不可挽回,那也要尽可能得到更多好处。
分家这种事,按惯例是要寻族中老辈居中协调,直到各方都心服口服为止。再不同意,便只能打官司了。
上花溪村都是方姓,方应物与叔父要分家,便要去找那二叔爷,在村中也只有他老人家担得起协调重任。
这二叔爷名讳方知礼,他听了此事,不免唉声叹气几句,心知这是个不好办的事情。
不好办的原因很简单,两边的要求肯定互相矛盾,最后结果肯定要有一方不满意的,所以几乎注定要落下一场埋怨。想到这里,方知礼推托道:“钱产纠纷,可寻里中老人明断,老夫与尔等皆为亲属,不便厚此薄彼。”
所谓里中老人,就是官府设在乡村中的民事纠纷解决者,多由乡里之中有威望的老人家担任,俗称乡老。
乡老虽不是官员,但也是大明最基层组织的重要一员,拥有简单的司法权,并可以随时去面见知县。
花溪里的乡老在邻村下花溪村中,但方清田却不乐意去找他裁决分家的事,他和这位乡老并不熟,没把握让高高在上的乡老偏袒
第四章 特权的威力(求推荐票!)(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