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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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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初进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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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架阁库,东为幕厅,不过与方应物此时关系不大。
    今天不是审案ri子,但必要的排场还是有的,两组皂隶手持水火棍,排成两列对面而立,从堂内排到堂外。
    有衙役站在月台上大喝:“大老爷有令,花溪村一人上前!谭公道上前!”
    方应物便与谭公道上了大堂门外的月台,月台上有块石板。jing于史料考据的方应物很清楚,父母官大老爷审案子时,原告被告就要跪在这块石板上听审。
    对于下跪,方应物很不习惯。但他知道,自己若不跪上去,那就是狂悖无礼,藐视县尊。
    他心里纠结片刻,入乡随俗,形势比人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叹口气,膝盖无可奈何的与石板做了一次亲密接触。
    穿越到古代,就这点最不好,方应物仍觉面子上过不去,只管低垂着头,效仿鸵鸟自欺欺人。
    陡然听到耳边有衙役大喝:“堂下那人抬起头来,不得故意欺瞒!”
    方专家又记起来了,古代审案时,所有被告原告虽然要跪着,但必须抬起头,面朝主审官。因为察颜辨se也是审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保证主审官时时刻刻看得清下面原告和被告的神se变化。
    方应物抬起头,大堂内部虽然光线略暗,但种种细节状况仍旧落入了他眼中。
    公案后的汪知县年纪不到四十,留着三缕长须,眉目之间倒也疏朗,国字方脸,很标准的官相。看到方应物抬起头,拍案喝道:“堂下何人,报上身世姓名来!”
    “小民方应物,梓桐乡上花溪村人氏,现于社学读书七年。家父乃县学禀膳生员,讳清之。”
    汪知县听到方

第十一章 初进县城(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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