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眼里诡异的愉悦与兴奋的光华中,我总算醍醐灌顶。
温柔,听话,掏心掏肺或是默默付出都是没用的。像我和白墨那样的,在他眼里“太正常”了。他本质上就是喜欢疯的、他就是喜欢神经病。
只是那个黄昏我对着的,并不是他以为的“镜头”。
而是陈微的眼睛。
我在陈微面前的时候,总是努力表现自己“正常”的一面。
因为他很温柔,又那么阳光,我真的不愿意让他看到我真实而丑陋的内心。但那一天真的太幸福了,他说喜欢我,第一次抱了我。我摇摇晃晃站在紫色的夕阳下,那一刻真的是恨不得能杀了他、再杀了我自己。
那样幸福就可以永远封存,我就再也不用害怕任何事。
虽然,不可能真的那么做。我绝对舍不得伤害他,我是那么喜欢他——可我确实是疯的。
满脑子都是乱七八糟的想法。
不止一次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幻想,想着如果我能以以前的样子遇到陈微就好了。
那个时候的我又好看,又单纯善良。更值得他爱,他也肯定会比现在更喜欢我。
最讽刺不过的竟然是——被弄坏过一次的我,配不上我的太阳,却完美地符合了展星辰对“神经病”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