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一日,林默的先生有些身子不适,便早早地就下了课,命林默回去自己温书,次日考问。林默看了几页书,略有些疲乏,便想着今日天气不错,不妨去看弟弟。
此时林猷刚满周岁,可以摇摇晃晃走上一小截路,还不会说完整的话,但是会说单字,比如“水水”、“鞋鞋”、“花花”之类的。当林默走进林猷住的院子的时候,正看见林猷站在一张竹编高椅上,一个丫鬟端着个一个白底印着哪咤闹海图案的瓷碗给他往口中喂着米糊糊。
见到大哥哥来了,林猷一双黑豆一般又黑又圆的大眼睛就眯缝了起来,小胖胳膊小胖腿儿都拼命地舞动,以实际行动来表达对老哥深深的濡慕之情。
林默见着这小胖孩子也很高兴,便接过丫鬟手里的小饭勺来亲自喂饭饭给弟弟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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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为毛本文的名字叫林家长公子涅,就是因为还有个小公子!咩哈哈哈,某捕得意大笑。
52第52章
林默将手里的小勺子微微舀起一点米糊糊,吹了吹,放到弟弟的唇边。
林猷啊呜啊呜地一口口都吃掉,像是吃得十分香甜,吃到最后,还伸出鲜红的小舌头舔了舔小勺子,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逗得一旁伺候着的丫鬟都笑着说:“这糊糊里面调了一点沫沫,又加了几滴蜂蜜,怪道好吃呢,看哥儿吃得不肯撒开勺子呢。”
林默为了逗他,故意将勺子拿走,换成自己的手指,看他要不要抓到嘴巴里去吃。小东西只是抓着林默的手指摇了摇,笑眯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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