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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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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一一章 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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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厮杀,用尖刀捅入猪狗的腹中跟捅入人的肚子里是两种概念,这便是为什么平民永远不是官兵对手的原因。你的力气身条或许比当兵的大一轮粗一倍,但你永远在杀人上会手软,而兵士们则大多没有这种心理障碍,他们的职责便是为皇上杀人,两者截然不同。
    但环境能改变一切,当亲眼看着身边的街坊后生,总角之交的好朋友被鞑子的弯刀砍的支离破碎的时候,百姓们瞬间会激发心中的悍勇之气,没有盔甲,没有刀剑武器,他们便用身体堵住鞑子的去路,用铁叉和榔头木棍朝鞑子兵丑陋的老面孔上砸刺;甚至于他们会不顾一切抱住鞑子兵,用牙咬,用手抠,拼着被鞑子在身上乱砍,也要咬掉他们的耳朵鼻子,扣掉他们的眼珠子。
    面对鞑子的凶狠砍杀,百姓们表现出了一种让人惊讶的凶狠,很多人宁愿自己被鞑子砍中身体,只消能靠近鞑子兵,便死死的抱住他们,用力拖着他们往城墙下条。城墙两侧的地面上不时腾起灰尘和血肉,那是一队队百姓和鞑子扭打在一起摔下城头的后果。
    鞑子被灵州百姓这种自杀式的攻击吓得心惊胆战,图鲁所攻击的东城墙上,带着百姓冲杀的正是朱长顺和朱长平两兄弟,两兄弟都没武功,朱长平还是个读书出身,但两人毫不畏惧,冲在最前面。在和鞑子的第一波肉搏中,朱长顺便身中七刀,口中喷着鲜血,搂着一名鞑子跳下城头。朱长平留着眼泪咬着牙齿没发出一声的哭泣之声,手中握着的铁叉疯狂的往面前的鞑子兵身上乱刺,若非身后的几名青年护着他,他的身上起码也要被砍四五刀。
    这样的场景比比皆是,鞑子兵完全没有料到灵州百姓被激发的凶悍,在他们的记忆力,大明的

第七一一章 破城(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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