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让那丫头片子身陷险境却是不妥。
犹豫许久,拿了袋上好白酒泡过的小麦去马棚。
是的,他要去贿赂自己那匹比千里良驹还要千里良驹,一得瑟就喜欢啃主人,发情时不管性别直接上的“龙骨马”,一般称呼为龙马。
虽然他能吐糟自己的良驹三天三夜不打嗝的,可真要说乌云也挺能耐,上次还帮自己骗来几百匹野马群,最后才知道他是看上人家马头了,糟蹋了对方…虽然那是公的。
图拉为这事已经啧啧称奇好久,看着乌云就眼馋,可惜乌云暂时没对娇弱的小母马有兴趣…骗不到种,略忧伤。
认真要说,乌云才是人生赢家,除了正房潋云好脾气,见它出去花心也当做没瞧见,偶尔兴趣来了自己到是勾搭勾搭小母马,每次想办正事儿,就被乌云破坏外,似乎也没啥。可乌云是瞧见长得俊朗四肢有力的千里良驹,就忍不住糟蹋对方,也不管对方乐不乐意。
这强取豪夺的梗,有些糟心。
曹振淩想着把泡了酒的麦子倒进马棚,一边亲自!给那匹大爷样的乌云梳毛一边求它“我那妹子在草原上也不知道哪个角落,您要不帮忙跑一会?”
乌云那马棚左边是正房潋云,右边是新欢,那野马群的马头,一批浅棕色的宝马,在烈日下金光闪闪,恰似夺目。
享受左拥右抱滋味的乌云那肯?嫌弃的打了个鼻响,一脑袋把自家主人拱出马棚……
然后享受的用脑袋蹭了蹭新欢,尾巴勾搭下旧爱。
曹振淩想,新欢旧爱怎么没一马一蹄子踩死它?
就算自己是他主人都瞧下去!!
太他妈赤果果的让人羡慕了
再嫁小夫郎_分节阅读_1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