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了。
胡不归眼色就往下沉了一下——熊将军还说过,像苏轻这样的人,对周围环境的把握就是他赖以生存的东西,外表的油滑建立在他对环境过度的敏感上,只要他想在一个地方落脚,就会千方百计融入进去,积极地留心路线,试图和每一个人搭话,得到尽可能多的信息。
那相反的,如果他不积极做这些事,就没打算落脚,而是要撤退了。
胡不归于是什么也没说,点点头,站起来径直出去了。走的时候还帮他把门带上,苏轻这才看见,门后面贴了一张纸条,上面条分缕析地写着需要什么东西要去什么地方找。
仔细看,字迹是手写的,但是很工整,就像打印的正楷一样,一板一眼,连行距都差不多一样。
苏轻凑上去看了看,心里忽然生出一个不靠谱的猜测,心想这玩意不会是姓胡的写的吧?他就感觉很怪异了,好比流浪的野狗突然受到了宠物的待遇,被浑身香水味的富婆抱到高级小区养,一口一个儿子的那种感觉,受宠若惊得不知道怎么好了。
一个他自以为早该忘记他的人,三年间不停地寻找他的下落,甚至三年后在那种情况下,仍然能一眼认出他,给他留了屋子——这做不得假,苏轻看得出,这里面吃的用的,都是按着他的标准来——而且像胡不归这样的人,也不会作假,那个人就像一块硬邦邦的大石头,随便砸在哪里都能砸出一个坑来,一辈子勇往直前就行,不用迂回行进。
苏轻叹了口气,双手抱在胸前,移开目光,感受到了某种别扭、酸涩、尴尬、感激、不知所措混杂在一起的情绪,堵得他胸口疼。
吃惯了炸酱面的胃,给他海鲜刺参也得跑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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