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继母、同胞姊妹、姑母,婶母,缔结永恆的婚姻。他们的婚姻也是
美满的,是我们的典型。今天,为了避免世俗人干与干与,寡居了的母亲,纵使极需
要儿子的赐顾帮衬和爱情,鲜有儿子敢承担义务,娶母为妻。
当然,永恆的婚姻与**的结合是两件事。冥婚的夫妇,阴阳阻隔,不能性
交。所以夫妻的关系是名义上的,要到永世相会时,才哦了圆房。
如果相芳都在生,而且仍有**的话,永婚的近亲可否有性生活呢?当然可
以,丈夫就是丈夫。无论他是谁,如果要求和妻子在**上有亲密的关系,甚至
等候藉**的结合,生养儿女,是他应有的权利,而且合乎天父向教祖先知启示
的旨意。这是我对我教教义的理解。
登上祭坛,我们母子盟誓,彼此相爱。步下红毯,进入新房,我们母子分享
**的欢愉,互作委身的明证。按教例,我们是正式的夫妇。儿子声明纳我为正
室,因为畴前多有多重婚姻的习惯。从此,我亦妻亦母的与儿子共同生活。
二、娶母为妻为成永恆救赎
母亲不等闲下嫁儿子。儿子向母亲求婚也不简单。
我比此外母亲更呵护儿子。他是独子,体弱多病。丈夫不信教,找人替他批
命,说他命薄,但剋父,可能养不大,分开家庭生活会好一点。
丈夫要子承父业,儿子却以传教为自任,为此,我曾与亡夫争持。我常常要
把他庇护在翅膀之下、维护他。我去外国读神學,我想飞去陪他,当然不容许。
101个心情故事(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