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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情系列七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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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陪我玩换妻】(1~6节)【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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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在诸多说法中,我非常认同「**应该称号为换偶」的说法,我们真的不
    能把老婆视为本身的从属商品拿去交换。交换商品就是买卖,买卖就要以赢利为
    目的,以赢利为目的h就是「嫖娼卖淫」,「嫖娼卖淫」就是「违法犯罪」!如
    果定义为「换偶」,就不一样了。「配偶」是「夫妻」的「學名」,蹬得大雅之
    堂,而且是夫妻互为配偶,不存在谁是谁的从属商品,这样「换」,就不是交易
    商品,不是交易商品就没有赢利的目的,没有赢利目的的「换」,最多就是「有
    违社会道德伦理」。
    但是,「社会道德伦理」也在与时俱进的改变「尺度」呀,如以前有「犯警
    同居」一说,現在没有了;以前称与不是配偶的人「h」为「偷人」,現在不是
    「偷」了,是很有诗情画意的「一夜情」……君不见現在的年轻人有几个不是先
    同居再爱情后成婚的?人们还说三道四的指责吗?年轻夫妇有几个不去「一夜激
    情」的?你不去人家还说你没本事呐。
    这就叫「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但先走的,必定要付出
    代价。说到这,我真的感受xx大學的马副传授sb得「冤」,本身连「偶」都
    没有,你拿什么去换?还组织呢,还在本身家里,你不是玩「赤手道」、赤手起
    家、赚取「最大利润」是什么?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混到副传授上去的。我在这
    里说这些并非废话,实践要有理论指导,要先认识到位,分清「零界线」既然


【表姐陪我玩换妻】(1~6节)【全本】(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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