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古代犯罪心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古代犯罪心理_分节阅读_101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顾缃应了声,用毛笔饱蘸了墨汁,行云流水一般写下了重审此案的起因和对原案卷的疑点分析,成文之后拿给陆徵看,陆徵只看了一眼就将案卷放在马县令眼前:“马大人若是没有疑义,本官可就照实查下去了?”
    马县令看都没看:“依陆大人。”
    陆徵正准备放下案卷,就见一个低沉的男声道:“且慢。”
    众人抬头看去,正好看到晋汉轩慢慢地走了进来,相比陆徵与马县令,他才更像这青溪县的一县之主,事实也是,他在青溪县当县丞已经有十几年了,不管换了多少个县令和县尉,他的位置却是从未动过的。
    陆徵看见他,不慌不忙道:“原来是晋大人,不知晋大人前来所为何事?”
    晋汉轩道:“按照我朝律法,若要重审案件,需县令与县尉双方都认可,方能重新审理。”
    陆徵道:“本官与马大人刚刚正巧商议完毕,马大人,您说是不是?”
    马县令虽然不大喜欢陆徵,但他更讨厌晋汉轩,闻言便道:“正是,本官也是同意重审的。”
    谁知晋汉轩的脸上竟然浮现出一丝笑意:“本官想两位大人恐怕误解了我的话,我朝刑律言明,任何案件的审理都需要县令与县尉双方的印鉴方可生效,这重审之案,自然也就包含其中,陆大人,不知本官这说法可对?”
    陆徵不甘示弱道:“刑律的确有这么一条,不过历来的惯例都是先审案,待到案情分明,主审判决之时,才会用印,晋大人这么说未免有些舍本逐末了。”
    马县令不知他们在打什么机锋,不耐烦道:“行了,不就是盖个印吗?多大点事,何必这般争执。治仪,去将本官

古代犯罪心理_分节阅读_101(1/6)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