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杂服侍人的活。
唯一的好处就是能识文断字,可他做过下人,以后就是赎身出去也是读不成科举的。再说,那大户人家虽然素有慈名,也行事最是规矩。他除了没受什么下人的欺负,可也被罚了不少次。原本圆润的脸和下巴,不到三个月就能看出尖尖的模样了。
做了两年书童,他伺候的三少爷就去泉州读书了。他并不怎么得这位三少爷的眼,所以,很自然就被留了下来。作为下人,是没资格吃闲饭的,于是,他就去了厨房打下手。
做饭的师傅们最烦的就是他们这样在厨房打杂跑腿的,防着他们学了自己的看家本事抢饭碗。所以,脏活累活,靠不着灶台的活全都是他们的这些半大小子的。当时,余氏是灶上厨子的烧火丫头。她是个姑娘,又和大厨沾亲带故,父母皆是府里的下人,比他这个外来的待遇要好得多。
宋大宝那个时候是一群小伙子中长得能拿的出手的,余氏天天和他见面,倒是把宋大宝给惦记在心上了。时常给宋大宝递个吃食,多打一勺子肉菜,一来二去的,宋大宝就明白了余氏的心思。
余氏的娘是当家太太的陪房,整日的在后院伺候,爹爹也在外面随老爷跑。本来依着她这个的身份,最少该是伺候个小姐少奶奶的。可惜,她小时候没人管,被送到祖母家。她祖母是个有名的破落户,可对孙子孙女却是掏心掏肺的好,把余氏养的肥肥胖胖。她又继承了她祖母的泼辣蛮横,说话像炮仗似的一点就着,让她爹娘再有心也只能把她放在厨房做个灶上婢,好歹学门手艺以后嫁人也能自己养活自己。
这么一个女子,在厨房也是泼辣的很,宋大宝起初自然是看不上的。可余氏不放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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