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写不出来,字再好,恐怕也要丢人。
皇帝笑着看了过来,让内侍端上笔墨纸砚:“探花郎的一手好字,朕也有所耳闻。”
黎耀楠挑了挑眉,看样子这是赶鸭子上架,区区一个探花郎,他的字,没想到就连皇上都有所听闻。
黎耀楠仔细思索了一会,并没有写下什么波澜壮阔的诗句,诗词毕竟不是他长项,写得太好,以后就要写得更好,他没那么多精力,将心思放在无关紧要的地方,想了想,运用现代行书写下:
名园筑出势巍巍,奉命何惭学浅微。
精妙一时言不出,果然万物生光辉。
这是一首拍马屁的诗,也是一首让人挑不出错的诗,更是皇上喜欢的诗,哪怕明知他拍马屁,皇上心里也喜欢,毕竟,好话谁不喜欢听。
“好好好,探花郎确实一手好字。”皇上心情愉悦,不赞他的诗,只赞他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