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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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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协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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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去。

    “阿韬……”

    “二哥……”

    “你……”

    张韪前后看着张韬,发现幼弟竟是难得的宁静,不由道:“那田契……”

    “在这里……”

    张韬站起身来,将田契递给二哥,轻轻道:“这张田契石崇没要。”

    “那……”

    张韪瞠目结舌,因为他发现幼弟递过来的田契之中,还有另一张私契,当下便拿在手中轻轻读了起来:

    太康元年十二月丁卯(十四),玆有散骑常侍石崇,与广武侯府张韬,出于互惠,共立私契如下:

    一、张氏以“摆钟”占股三成,授以器物制作之法。以一年为限,每月制作摆钟十座。第一批五座须于本月丁丑(二十四)交割。

    二、石氏以工匠、原料、买卖占股七成,须定时足额为张氏提供所需之人工、原料。

    三、每座摆钟以二十万钱定算,多余部分,张氏不可向石氏追讨。缺额部分,石氏须向张氏足额支付。前三月石氏须提前支付张氏所占股之分红,尔后两月一结。

    四、本契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端,期限一年。到期后石氏有优先续约权。合约期间,双方均可提前两个月提出解约。

    “阿韬,你……你这是?”张韪期期艾艾,有些不明所以地看向幼弟。

    他实在没想到,张韬不但没将田契换回去,反而又与石崇订立了私契。所谓私契,也即是没有见证人的私人契约。可以想象,这种契约压根没有约束力。能否继续合作下去,完全看彼此是否有利可图。

    “二哥,我心里有数。这次合作

第44章 协议(下)(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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