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汉化的深入,农耕文明取代了农牧文明,帝国的中心向南部转移,帝国的财富来自通过战争获得的土地和一片果园,而非四处征战的掠夺,生存状态决定生存地位,没有了战争,依靠战争存活的六镇居民只有听天由命,自生自灭。朝廷视此地为弃子,自然将那些无人的庸碌之辈派遣至此,这些人来到六镇,利用手中的权势,收敛财富,霸占大批良田。镇民们只有依靠贫瘠的土地,穷苦过日。大多的强者只会看到弱者的无能,而不会同情其悲惨遭遇。短视的帝国统治者将大批的囚徒,作奸犯科者发配至此。和当地平民混杂而居。当日笑傲苍穹,征讨四方的骄傲且血统高贵的鲜卑勇士竟沦落到与囚犯为伍,其心境自是可想而知!贫穷,尚武,不公正,藐视,这些集结在一起,如同威力巨大的炸药,时刻等待着那改天换日的震天一响。而上天此时甚合天意的将混世魔王高欢送到了人间,来到了这里,一切都是这样的完美和合乎逻辑。
高欢虽身为汉人,却出生在拓跋族的龙兴之地敕勒川。父亲配军身份的纨绔子弟,整日混迹于强盗扒手罪犯之中,不务正业,高家日渐衰落,高欢自小穷苦,却磨练了他坚韧不拔的性格,生活的凄苦和草原的瑟瑟寒风如皮鞭和铁锤般磨砺着他的灵魂。使他成为一个残忍嗜血,心胸宽广的领袖战士。
高欢长大以后,相貌英伟,让女人一见倾心,身上散发出来性格魅力可以让男人誓死相随。天生的才能可以透过神态,举止,谈吐显现出来,散发出一种独有的人格魅力,打动人心。
爱情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可以多彩多姿,影响你的人生,继而影响历史。
娄家是世代居住在怀朔镇的鲜卑
第九十七章我叫高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