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刚刚找到练武的感觉,一周的期限就到了,最后一天下午内德团长给民兵们磨刀石,让他们把生锈的武器磨得闪亮锋利,也是告诉他们要提刀上战场了。埃瑞克心中满是不安,本以为这一夜难以入眠,却因为训练劳累很快就睡着了。次日一早就被叫醒,路上所需的粮草都已经准备好了,整整五千人,排成列队出城,进军罗伦城。领主威尔亲自到军营嘱咐内德团长,为了帝国的荣誉,为了百姓的安危,这次一定要将兽人驱逐出罗伦城,待占领罗伦城之后,就可以联合东西两侧的[巨石城]和[艾尔城]一起推进,将兽人完全赶出帝国边境。内德团长点头答应,随后又接受了教会象征性的祝福仪式,便带着五千人的队伍从北门出城了。在城门口还有许多士兵和民兵的家人招手送别。
刚出城众人还没有战争的紧迫感,都比较放松,一路闲聊。埃瑞克得知流浪汉梅斯35岁,以前是艾尔城出生,整座城市以畜牧养殖业为主,虽然养的牲畜很多,整个城市都是臭烘烘的,但肉也不怎么便宜,他这样的穷人依然吃不起肉。说起艾尔城的肉产供给帝国北部多个城镇,很多贵族都是喝艾尔城的牛奶长大的,梅斯还有点骄傲。梅斯原本在贵族家做劳工,都是搬运,喂马,打扫之类的杂活。因为实在是嘴馋,从搬运的货物中偷肉吃,偷的次数多了,贵族也察觉到数目不对,还是后悔当初太贪心,被发现差点打死,后来逃到伊兹城成了流浪汉。露宿街头十几年,经常被混混们踢打,早习惯了挨打,所以抗打能力比埃瑞克强上不少。
农民班纳森和混混费蒙其实从小就是玩伴,年龄相同,所以总是在一起,连参加民兵也是费蒙拉着班纳森来的。其实班纳
第10章(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