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过来笔记本后,按照之前的规律,一点一点地破译,发现第一条记载的时间竟然在十四年前,而最后的一条也是在六年以前。怪不得柯摩斯没什么兴致,连我也感到没劲。
六年,说起来没多久,但对一个人来说,也算翻天覆地了。以我为例,想想六年前,我还是个普通的学生,还在应付人生第一场重大的考试考。谁会想到,六年后的今天,我会干侦探这一行?
便有些失望地说道:“你说得也在理。可是,既然都是这种老旧的记录,为什么曾伯还如此紧张呢?甚至,身旁还有卡戎的一名成员在暗监控?”
“这不知道了。这玩意儿对我们来说没什么用处。但对指认曾伯过去与乌鸦”组织有联系,却可以作为铁证。并且,他无法像那一及那样,借口说去潜伏到对方间获取情报。所以,为了引火烧身,只能将其藏匿起来。”柯摩斯摇了摇头,说道:“而乌鸦组织要派人监控他,可能是因为曾伯知道许多乌鸦组织的n,为防止消息泄露出去,才这么做。”
“原来是这样,但听去也很怪,若真是这样的话,在这个事情,乌鸦组织的处理方式与他们对付秦菲的方式,迥然不同。这是因为,若他们真是怕泄露机密,以他们做事的方式,应该直接灭口,而不是派人随身监控吧。”我不解地问道:“并且,曾伯可以直接烧了笔记本,将证据毁掉。”
“估计双方都握有彼此的把柄吧。”柯摩斯漫不经心地说道:“我想,曾伯肯定是想借此要挟乌鸦组织,如果对方伤及他与他的亲人,将这个交到警方手里。所以,曾伯不能烧毁笔记本,而对乌鸦组织来说,只要有这个笔记本在,也不会对曾
第230章 没有头绪(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