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遗留下一个血乌鸦的图案。”
“汪叔,这是习惯性思维的可怕之处。因为先前所有的跟乌鸦图案相关的案件,案发现场都留下了一个手画的血乌鸦图案,因此,很轻易地使人陷入到一个固有的思维当。是有意无意地去联想,只有案发现场遗留有血乌鸦图案的案子,才是乌鸦图案作的。然而,实际这个血乌鸦图案,乌鸦图案完全可以选择不画,谁又能保证,他们作了案后,一定要在犯罪现场留下这个标记呢?”柯摩斯笑着说道。
“并且,我这么肯定的原因,还有一点,是今天早从我的事务所偷去曾伯遗留的笔记本的人,不是别人,应该是她没错。”柯摩斯冷笑一声,说道:“先前,我尽管听人描绘过她的外貌特征,但并没有亲眼见过,因此,没有直观的感受。但刚刚从监控看见她的身材后,我明确这点了。”
“为什么这么说?”我大惑不解。我真是搞不懂,我也是看过被翻得乱糟糟的办公室的,甚至还是我收拾好的,怎么没看出来?
“小原,你收拾那些掉在地的档案时,没发现里面有一张面留下了一个脚印吗?”柯摩斯摇头叹气。
“是有,但那又怎么样?”我依然不明白。
“那是一个女式运动鞋的鞋印。并且,我确定不是房琳或小研的。那剩下一种可能,是今天来的小偷遗留的。”柯摩斯阐释道:“还有,我大概测量过那枚鞋印,从而推测出鞋印的主rn致的身高及体重等数据,而这些,跟肖馨的差不多。”
尽管我最终明白他的意思,但心还是打鼓。我怀疑,单凭这么一枚鞋印,能推断出这么多东西吗?
但是,我也清楚,若我还
第二百七十章 三样东西(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