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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深情我必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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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见招拆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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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否定了葛言的罪名,还用证据把凶手指向洪世仓:

    一是证人章程之和洪世仓关系过密,章程之其实是洪世仓情人李圆娣的同学,当年他们俩一起到洪世仓公司应聘,但只有李圆娣被雇佣,章程之求职不利则四处打零工。后来李圆娣和洪世仓关系渐密,在李圆娣的牵头搭线下,章程之开始为洪世仓跑腿,专做些见不得光的事。

    赵成志陈述完毕后呈上物证,有三年前他们的资金往来记录,还有他们一起吃饭聊天的记录,最为关键的是,在洪秧出事和死后,章程之和洪世仓依然来往频繁,只是在某高级会所包间就餐的都有五次。按正常的逻辑来说,他们俩见得这么频繁,洪世仓应该对洪秧出事的内幕极为清楚,他应该当时就举报葛言,但却没有。反倒是在洪秧死后,章程之的女朋友立马全款在上海某新楼盘全款买了一套房。据调查,他女朋友一直没工作,家境也很一般,在买房上也没资助过一分钱,所以这笔钱只可能是章程之出的。而他在葛言手下任职期间,所有的奖金、补贴和工资加起来,也不过百万;所以章程之肯定还有其他收入,而从他和洪世仓来往的事情来看,这笔钱只可能是洪世仓给的,但近千万的巨款,说明章程之肯定是为他办了一件秘密又棘手、甚至是危险且不符合法律道德的事。

    对方律师立马打断,说赵成志是在蓄意中伤,但法官觉着他说的有理,便让他继续说。

    赵成志立马给出第二个证据,在洪秧死后,洪秧父母把公司管理大权交给洪世仓,而他在半年不到的时间里,以各种理由把洪秧父母的亲信裁了,新提拔上去的人都是自己这一边的人。而且他在变动公司人员时,还通过各种方式

第298章 见招拆招(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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