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忽悠,而是保险公司的人会忽悠。比如他们勘察现场后开出五千元的定损,车到了修理店后修好花费了八千元,这时候就比较麻烦了。甚至到最后需要起诉。
较好的流程是,报警,报保险公司出现场。法律有规定,保险公司不能定损,必须由相关有资质的单位来进行,比如4s店。不要让保险公司先定损,而应该由4s店和保险公司去协商维修费。通常来说,4s店和保险公司有千丝万缕的业务关系,一般不会造成定损金额不够修车的尴尬局面。
如果在普通修理店修理汽车,对方没有定损资质的话,那就扯皮大了。同时,有少部分车主依靠这点来赚钱,这里就不明说了。
在本案中孙地的车是通过经销商定损的,到底是10万以上,还是10万以下,孙地拥有弹性操作权。
陆一航:“既然孙地反悔,报警称莫蔚肇事逃逸,我认为孙地不太可能接受本地修理的建议。我约见孙地三次都没有成功,都是由他的律师和我见面。孙地律师称孙地很忙,没空管这小事,一切按照流程走。”
曹云:“这事吧……要是走人情还是可以的。我请孙雪衣和孙地沟通一下,应该就没事了。这事要走正常流程,莫蔚的麻烦就大了。”
陆一航道:“有没有比较偏门的办法?”
曹云道:“有倒是有一个,不过不一定有效。如你刚才说,孙地毕竟是个忙人。如果莫蔚坚持他的口供,双方必须对簿公堂。这种情况下,孙地就不能只派遣律师代表他,他必须出庭接受质询。莫蔚有时间浪费,孙地估计不想为十万块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陆一航道:“可是真上了法
第三百三十七章 逃逸案(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