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情本来就不好,哪管那么多。”
曹云问:“你现在能确定有交流还是没交流吗?”
孙地想了好久:“我应该是说了。”
曹云问:“具体说了什么,你记不住了?”
孙地:“怎么可能记得住?”
曹云问:“既然记不住,为什么又否认被告说的话呢?”
孙地怒了:“老子就算记不住,也不可能让她走人。”
曹云:“未必,证人你是大财团代理董事长,是有身份的人。你未必愿意和普通人计较太多,一时间你嘴软了,但是对方连谢谢都没说让你很生气。你很容易生气,已经发了两次火了。有没有这可能?”
孙地:“不可能。”
曹云:“为什么不可能?请问证人,你说不可能让被告离开的心态是什么?是为了维护法律,还是维护自身的利益,还是要让对方得到教训,还是心情不好想找人发泄呢?”
司徒岩叹气:“没有律师真的不要和这类律师去打嘴仗,刀刀杀人不见血。普通人根本受不了。”
曹云:“证人,请说明你说不可能让被告离开的原因。”
按照真实情况,孙地应该选:自身利益,让对方得到教训,顺便发泄下心中的情绪。可问题是,曹云列的是单选项,单选哪个都会被曹云开刀。
选维护自身利益,回到上一次汽车车门撞击,曹云会说明其没有维护自身利益,所以在撒谎。
选法律,典型曹坑,法律规定无人员伤亡事故双方可以和解。
选要让对方得到教训,说明孙地是心胸狭窄的坏人,或者是教育为本的
第三百四十三章 莫蔚案(下)(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