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就算是圣人,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肯定有不少负面意见。作为辩方律师自然不会把负面意见拿出来。这点也是辩护律师常用的伎俩,有选择性的拿出证据。如同新闻一样,都是真的,但是我可以选择报道。不想让你知道我就不报道,想让你知道我就报道。
虽然手段很俗,但是大多数人吃这套。
王磊完全应付不过来这场面,他面前被送了一堆的复印件,法官面前也有一堆。陆一航选取了最有力的几分证词念读。又是一次误导,误导检控官和法官认为,这一叠所有的证词都是类似风格。那就厉害了。
陆一航完成了结案陈词后看王磊,他才看了三份证词。
王磊许久才开口:“这些都是旁证,最多能证明被告日常的品行端正,信誉良好。不能代表交通事故发生时候被告的心态。”我草,我在说什么鬼?什么鬼,已经从高山律师所通过司马落感染到了王磊。
王磊:“旁证始终只有参考的价值,在本案中最清楚的证据是交通监控视频证据。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孙地让莫蔚离开现场。故而请法官判逃逸罪名成立。”
王磊说的没错,即使官司打到现在,双方各有50的胜负率。最终的裁决要看法官。
十五分钟休庭后,宣布本案一审最终判决。
法官认为莫蔚逃逸罪名因为存在有疑点,以法律疑罪从无的精神,逃逸罪名不成立。但是莫蔚必须按照定损赔偿孙地的所有经济损失,如果孙地要追加索赔,那将另案审理。
不追究莫蔚的刑责,但是钱还是要赔的。因为也没有证据说明孙地在撒谎,适用补损法理。逃逸罪名存疑,
第三百四十四章 大宇岛(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