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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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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六章 吃瓜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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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物中下毒,导致小偷死亡,那么主人涉嫌谋杀(高岩为故意杀人罪)。

    所以这种事分成三种,第一种是不知情,自己行为合理,小偷死亡,无责。

    第三种是知道小偷有概率上门,布置陷阱,导致小偷死亡,故意杀人。

    第二种是介于两者之间比较麻烦的一种,第一种和第三种都属于主观犯罪,是否有罪完全是看你主观上有没有害人,杀人的意愿。第二种似乎也差不多,区别在于第二种未必需要你主观恶意。

    举个例子。

    一个人吃完香蕉,把香蕉皮扔到地上,他没有主观恶意,只是没有素质。这时候有盲人走过,踩踏到香蕉皮摔倒,视结果而定,扔香蕉皮的人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重伤、伤害罪。

    但是在实际案例中,比如本案中三种情况差异不大,难以判断。

    布置电猫没有明显的标志,也没有任何警示语标志。就这么看似乎算是过失导致他人死亡。也就是说井下布置的电猫不规范才导致矿石死亡。

    井下笔录称自己为了防治山鼠布置的电猫,此证词被认定话,井下无责,

    事实上,井下在自己家玻璃被砸后的第二天,让东唐孩子购买电猫,邮寄到家,两者之间存在有紧密联系。这点似乎就涉嫌故意杀人罪。但是证据又不够充分,主观想法是很难判断的,除非井下承认或者井下和其他人说过自己要用电猫杀人,否则罪名难以成立。

    不仅镇里来了警察,甚至还来检察官。检察官是曹云有一面之缘的九尾良子。九尾良子和九尾鸣人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她是一名离异检察官,今年三十二岁,是名唐版的女司马落

第三百四十六章 吃瓜钓鱼(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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