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在暗中谋划着怎么把‘蜂巢’给弄回地球来,想要借助‘蜂巢’的力量干掉他,然后统一世界呢。
在客厅坐下来后,雷蒙笑道:“老爹你既然要来纽约,那就别租房了,就住这里吧,反正这里大部分时候都空着呢,史蒂芬妮一般也都在华府呆着,我也就最近这阵子会在纽约,过阵子也许就走了。”
“这不大好吧?”方默有些犹豫了。
他没有像罗兰那样脑海中已经脑补出了一场大戏,但也觉得住在儿子女朋友家这种事情有点不大妥当。
原本他跟罗兰一样,都以为这座别墅是雷蒙的产业。
要是那样的话,他住在这也没什么心里负担,谁让雷蒙是他儿子呢。
可史蒂芬妮现在终归是外人,他们这样一家子住人家家里,岂不是占人便宜?
或许史蒂芬妮家里特别有钱,对这种小事情不会在意,但他这个当爹的,不可能不为儿子考虑啊。
“还是算了吧,我们接下来有可能会在纽约长住的,我觉得还是买套房比较好。”罗兰这时也发表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