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分子已经提前将别门的东西挪开想要隐藏自己的痕迹。”
英宁:“那你们是怎么确认这个放火人就是李双的?”
“是嫌疑人,这个案子还没结案。我们在现场发现了他的眼镜。”
“但这并不能作为他放火的证据啊,仅仅是有他眼镜的话,还有可能是这个人也在火灾现场而已。”
所长摇了摇头:“发现这个人眼镜的地点就是电影院的后院,也就是被堵的后门的旁边,你不知道,这个电影院有一个很高的院墙,后门在这个院子里边儿,这个院子在电影放映时都锁着,没有人能进去,所以他的眼镜出现在这儿很不正常。”
“一个人的眼镜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位置,确实有些可疑。
英宁:“那作案动机是什么?”
“我们走访了周边的邻居,听人说他之前就一直嚷嚷着要把这个电影院干掉,好多人都印证了这种说法,包括他自己的亲生儿子都听自己的父亲说过看对面的电影院不顺眼,再加上那个人当时赌博——”
有关这一点,英宁也在超市老板那里得到了证实,这位小学教师的确有赌博的爱好。
“——赌博啊,”所长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他当时欠了20多万吧,脑子都有些不正常了。”
英宁继续往下翻着卷宗,发现上面还有一条记录,是李双的邻居杨可报案说自己刚买的一桶汽油丢失了。
案卷上写着:杨可早上在本地的加油站买了一桶汽油——那个时候对汽油的管制还不是很严格,个人带着桶或者瓶子,就可以去加油站买适量的汽油回家用,现在自然是不行了。
杨科
第326章 案犯(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