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地方,吃好喝好,每天只有送食的那一会儿能够看见光亮。
比起永久失明的徐尽欢来说,这一会儿的光亮都是无比的奢侈了。
而外头,顾千山在公司被收购的第二天,便跳楼自杀了,陆连川捡了一个便宜,将生意全部揽到了自己的名下。
没有了爱情,所有的注意力都扑在了工作上。
他要做上海最大的商人,即便是不用赌石,也可以腰缠万贯,什么都不用考虑的商人!
只是夜深人静之时,他的手中却还握着一枚钻戒,在灯光下看那顶端上的白雪皑皑,轻声沉吟,“尽欢,今天的雪下得可真好看。”
……
一晃五年过去了。
陆连川真的成为了上海最大的商人,甚至是黑白两道通吃。
他换了名字,改名叫陆五爷,每晚都守在大上海的酒吧里头,用酒精来麻痹着自己。
明明是已经做到了最大,却还是觉得心里面空落落的。
想起以往徐尽欢依偎在他的怀中,灵动的眼睛里充满了幻想,“以后等你成为最有钱的人,我们就去天南海北,到处去旅游,去别人这辈子最想去的地方。”
“欢欢,你这辈子,最想去的地方,到底是什么地方呢?”他说着,伸手去拿旁边的酒,却意外地碰到了一只手。
温润如玉,就好像是上好的蓝田玉一样。
曾经,他也摸过这样的一只手。
抬起头来,一张熟悉的脸却映入了眼中。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