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雇佣军太昂贵,而是因为这些罗马人自己的手下败将很难是迦太基人的对手。马略认为,罗马还是应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下去。过去的罗马军队都是以贵族、骑士和富裕农民为主体,其装备一律由士兵本人购置,行军时还经常有妻妾和奴隶前呼后拥地跟着扛行李,所以士兵的地位也比较高。
在之前,罗马军队的服役期非常短,有时只有数月甚至数日。随着战争规模的升级以及罗马征服地区的扩大,服役期变得越来越长,但一直没有统一标准。马略想要规定,士兵一旦入伍,必须服役满16年。这实际上就是将罗马军队明确为一支全部由职业军人组成的部队。
服役期间,由国家统一供养,并按照等级发给薪酬。士兵退伍后,还能在被征服地区分得属于自己的土地。这样做,使得士兵们在服役期间和退役后的衣食都有了着落,确保了士兵们的忠诚,也同时将之前悬而未决的平民争取土地的斗争和服兵役结合在了一起。
马略觉得此时的共和国已经别无选择,为了获得足够的士兵,共和国只能从贫民窟中搜集出大量的流氓无产者和贫下中农,甚至释放一部分奴隶,用国库里的钱为他们统一购置装备,努力把这些社会底层的渣滓们训练成可与迦太基武士相抗衡的精锐之师。
在募集到足够的士兵之后,马略觉得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改革罗马传统的军事编制了。共和国现行的罗马军团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多兵种联合作战体系,它以60~80人组成的百人队为基本作战单位,在战时摆成平行的3~4列,每列20人,其中包括一定数量的轻步兵和重步兵,又辅以若干骑兵,长短结合,便于独立作战。
各个百人
“第九十四章·马略改革”(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