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了儿子。
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寻思来寻思去,怎么都没寻思到这个死角里去。
第二天,眼窝发青起来做饭,发现凌崇起的更早,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凌崇做饭。
他们俩类似于分工合作,今天你做饭,明天我做饭,做饭的人那天不用刷碗,轮换着来。
凌崇做饭的时候,郑之南没有去帮忙,而是围着房子跑步,锻炼身体。
等跑完步,打了一套凌崇教他的拳,洗完澡换好衣服才进厨房帮忙端东西。
餐桌上有早上现摘的西红柿,还有茄子,加了牛肉烩在一起,又鲜又爽口,一点也不油腻,除了西红柿和茄子还有其他村里人没见过的,也就认识这些的郑之南敢吃,其他人见都没见过,见过的人也只说这是观赏用的,不是用来吃的番果。
这些东西都是郑之南每次和凌崇去镇上的时候在集市里收集来的,有些种出来不是能吃的,就扒掉种别的,种出来是认识的,那简直是大丰收。
现在物资太匮乏了,能吃的东西也很少。
有些种子他认识,比如说玉米,种了一小半,别人看到,还以为种了小树苗,后来才知道是吃的谷物。
有些人觉得稀罕,晚上会来偷,但是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是成熟期,偷回去,发现不能吃,不论是煮的还是炒的,都怪怪的,后来有人就说,这是郑之南不会种地,糟蹋好田,把良田当成花园来种花种草了。
这些闲言碎语也碍不着郑之南什么事儿,他该吃吃该喝喝。
郑之南夹了一块番茄烩牛腩,尝了一口对凌崇说:炒得越来越好了。第一次是郑之南做给凌崇吃的,然后凌崇知道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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