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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的书都成了精[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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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好听。
    但不喜欢也往往会非常迅速彻底,就是一瞬间的事。
    魏赛之就恰好,经历了这一瞬间。之前追求小玉也是辛苦,觉得她酷,后来觉得不过是虚张声势。
    小玉一切的霸道,都是源自她的自卑。她来自偏远山村,一路考到市一中。家里条件一般,每个假期回家她有重重农活要做。
    本来她已经越来越像自己喜欢的城里人了。可是深处的自卑感总是如影随形,稍不留意,就钻出来咬她一口。
    优越感只不过是自卑感以倒立的姿态走路。【1】
    魏赛之还要跑长跑,走去准备,小玉追过去。
    你怎么了小玉问。
    没事。
    等你跑完,到老地方。
    魏赛之跑完步,想了想还是决定去情人坡找小玉。小玉哭了,隐隐啜泣,看到魏赛之擦了泪,拿一双眼望着他。
    魏赛之觉得,这眼看起来不知道怎么也有点太死板,她嗓子也不好听。
    你什么意思啊小玉问。
    没什么意思,就,分手吧。
    小玉显然如遭雷击,她不觉得自己应该是被分手的那个。以前魏赛之喜欢她坏,读书好,性格直接,长得漂亮。
    但现在有长得更漂亮,更不羁,性格更令人有征服的欲望的了。
    为什么要跟我分手
    没什么,咱们在一块一年多了,我有点厌倦了。魏赛之非常耿直。据罗西的描写,这是个挺令人讨厌的性格,伤人于有形,完全不在乎别人。
    当然是在遇见女主之前。
    小玉华丽地炮灰了。
    罗西要是知道,一定要给魏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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