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这样谨慎、细密的犯罪,没有谋划过,没有准备过,是不可能完成,更不可能的是,还根据警方的方向去寻找目标,那就是和警方同一步进行?可能吗?
警方去寻找疑犯,而犯人就对疑犯出手?在警方眼皮底下去犯罪?可能吗?
“当然,这还有一个前提。”安靖开声。
方艺看向她。
“前提就是,凶手早就锁定所有目标,只要警方选中其中一人,他(她)就会出手,然后以此类推,继续犯案!”安靖说。
听完安靖的话,方艺恍然,可是他问道,“你是怎么发现的?”
发现这其中的循环点?相似点?共同点?
安靖轻笑,“凶手选择柯信为第一目标,只有两个原因!一,纠葛!在柯信的案件中能看出,凶手和柯信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熟悉电脑方面的技术!有共同点就会有矛盾点,两者不合就会发生矛盾。因为矛盾,使一方杀死一方的情况不少见!二,欲望!这个更简单,那就是说,凶手和你们这些人是一样,只为了利益或者欲望去杀人!柯信只是倒霉成了凶手的目标!不过凶手选择目标的类型很相似,那是因为他(她)应该很享受一切在他控制范围内的感觉。所有的目标都已经锁定,不管是警方还是目标,一切都在他(她)掌握之中!我之所以能发现他(她)这一点是因为,他(她)用的几乎都是相同的杀人手法。他(她)没有改变自己的杀人技巧,杀死被害人的方法依旧是刺穿喉咙,导致被害人窒息死亡,而且这样的死法是最痛苦,也是最绝望。被害人会必死无疑,这样的死法会让被害人有一段很长的时间感受到死亡的来临。凶手知道这样的死法是
第441章 4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