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蒋家可以没我,但不能没你!做错了事情,我这个当儿子的替你认罪认罚不行吗?我怎么承担得起家里,娘还盼着你回去呢!”
“住口,无知小儿,国法大如天,要是人人犯罪都是子孙出来硬没能获准旁观,但县衙里差役小吏却很多,因为朱廷芳授意,有差役不断把堂上各种细节悄悄传递到外间看热闹的人耳中。
于是,那些聚集到长芦县衙之外的沧州百姓很快就知道,虽说蒋大少愿意替父受罚,然而蒋老爷却坚决不同意,竟是在堂上力陈长子对前事一无所知。
堂上朱廷芳最初所言四罪,蒋老爷虽也认承了下来,但最终朱廷芳拿来处置他的,却是业已完全查实的其中第二第三两条。至于烧毁民宅,激变良民,已经被齐家家仆出首,大半由齐员外去背了,蒋老爷算是逃过一劫。可即便如此,越诉这个罪名,仍旧够他脱一层皮的。
“凡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诉者,笞五十。若迎车驾,及击登闻鼓申诉。而不实者,杖一百。事重者,从重论。得实者,免罪。”
张寿这两天虽说紧急看了一遍大明律,但要像朱廷芳在堂上对律条的倒背如流,他却做不到。听到这样一条,虽说昨天和准大舅哥商议过蒋老爷怎么判,但朱廷芳毕竟没有说明白,此刻他在心里一算,就知道蒋老爷告大皇子哪怕给算成半虚半实,至少也得挨上五十杖。
然而,外间堂上的朱廷芳,却还没把话说完:“而于长安左右门等处,自刎自缢,撒泼喧呼者,拏送法司,追究教唆主使之人,从重问拟。你虽不是在长安左右门等处自刎自缢,但在钦差一行前意图自戕,却
第三百二十八章 孝子分杖(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