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想追到美国去。
而且她的意思表明,我给不给她,她都会追着她想要的去。
她真的义无反顾,奋不顾身。
我好奇问:“为什么要见我?”
季洛默了默,伸手顺了顺自己的长发,许久才说:“顾希,我在想我为什么就输给了你,可是输就输,为什么偏偏要输掉我的之琛,在这个世界上我什么都可以不在乎,包括季家,包括你,因为我在乎的人只有之琛,哪怕是去死,我都愿意。”
她爱宋之琛,已经执念入骨。
季洛说:“我爱之琛的时候,我还是个丫头,但他已经是翩翩少年,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他是六年级。
那时候他和苏倾年在一个班,我那时候很小很小,但是我就认定那个少年就是我一辈子要信仰的人。我每次借着去找苏倾年的借口去看他,只是没想到后来他转学去了美国。那段时间我很伤心,但老天对我是很好的,因为在大学的时候,我又遇见了他。”
这个事,宋之琛对我说过。
“大学啊,都是一个很美好的年龄,单纯美好不说,而且还特别的自信,我一直都以为他会喜欢我的。因为我的条件一直都不差,只是没想到他去了你那座城市读研回来后就变了。变的开始精神恍惚了。”
我一时失语,季洛讲她和宋之琛的事,我不知道怎么接话。
季洛又对我说:“他这个精神上的问题,其实是家族遗传,你看他那么聪明其实就是一个疯子,被宋家极力的隐瞒着,只是因为你和苏倾年在一起后,他的病又被你诱导了出来。”
我错愕,我知道宋之琛的病,但
131.她的爱,执念入骨。(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