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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庶子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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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杀人了(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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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环应当没缺过什么山珍海味。

    荣国府内的生活水准,绝对属于这世上最时,常看到穿越众们成了主角后,就开始各种发明创业,赚的盆满钵满,化身高富帅,走上白富美倒贴的人生。

    用银子能解决问题,通通不叫问题。

    可来到这世界之后,贾环才发现,这有多离谱……

    自前宋司马光在《涑水家书议》中所言:

    “凡为人子者,毋得蓄私财。

    俸禄及田宅收入,尽归之父母。

    当用则请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便为家长治家,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据。

    其实换个说法更明白,若未分家,而子女蓄私财者,其罪与百姓蓄兵器养私兵等同。

    皇帝统御天下,不准百姓拥有刀剑甲具。

    而家长管理子孙,则不准子孙蓄私财。

    尤其是庶子……

    翻开各大家族族谱家志,有经济才能的庶子,为家族赚下金山银海,奉养父母兄长乃至族人,而自家妻儿子女吃糠喝稀,衣不蔽体者,比比皆是!

    但有藏私者,必棍棒加身以正家法。

    违逆者,以忤逆罪论。

    忤逆……

    是要千刀万剐凌迟而死啊!

    也就是说,哪怕贾琮忽然陶朱附身,赚下了无数金银家业。

    可只要贾家一句话,就能全部拿走。

    非但拿走,还要治他一个蓄私财的罪名。

    这大概就是礼教中所言之“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君臣父子之纲常所在吧。

第三章 杀人了(求收藏,求推荐)(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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