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操作”性方面的问题论证完毕后,接下来,王起第二个想自我探讨的,便是安全问题。
他通过立方体从ATM里面搞钱,由于使用的是跟特异功能没什么两样的“隔空摄物”,所以第一次,他不会有任何的问题,即使ATM机前的监控探头把他的画面拍摄下来了,他一没暴力破坏,二没缩头缩脑,鬼鬼祟祟,刑侦人员在查看监控记录时,也只会把他当成是一个普通的取钱市民罢了。完好无损的ATM竟然还能失窃,调查的线索铁定会指向银行的内鬼,认为那些管理ATM的人员监守自盗了。
但是,这种摄取不能多用,如果每次ATM失窃,刑侦人员都能在监控中发现他王起的那张“帅气的笑脸”,两次三次还可以说是巧合,但是五次六次,七次八次都有你,得,不查了,先逮起来审吧,这是最差劲的刑侦人员都能够想得到的事。
当然,这个问题也不是不能解决或者规避,那就是不在一个地方,一家银行,甚至一个省份作案,不要把这种事情搞成大案要案,让公安部进行全国联网,线索汇总,联合侦办,他基本上就不会被怀疑。
或者,还可以等监控记录失效。银行的内外,包括ATM机上的监控记录,不可能一直记录下去,肯定隔一段时间就要清空,因为如果银行安全运转,过去的几个月中没有发生任何失窃事件,一直保持这些无用的记录也没任何意义,还要占据电脑的硬盘——买硬盘也是要钱的好吧?而且特种设备的价格肯定不便宜。
第三个规避的办法就是根本不进ATM机内,不给ATM内的监控摄入他人像的机会。他可以站在ATM机外面,手扶墙壁,只要距离不超过两米,应
151,只能救急,不能救穷!(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