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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魏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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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4章不二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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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谓人权?简单解释就是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无论是谁,哪怕贵为天子,也不能无罪而诛杀一人,无论此人是贵族,还是平民。借用商君(既商鞅)的一句名言“既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保护人权、追求政宪法制,所谓的民主,就是集思 广议,让人尽其才,给每一个人展开才能的空间和舞台。自由,这是一个非常广义的词语,朕的意思 不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而是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无人可以干涉。百姓纳税之后,可以享受他的劳动成果,这个享受的成果,无人可以干涉。”只要确保百姓利益不受侵犯,百姓才会拥护天子,江山才能永固!”

    事实上历朝历代都百姓的规定都非常苛刻,哪怕你有钱,也不可以穿丝绸。有钱买马车也不能坐马车,因为这会违制。这个罪名在古代非常大,大的可以抄家灭族。冉明在感叹,这需要多脑残的人才能制定出这样的法律?事实上自宋以来,这个法律就是通用的。从市场经济角度来说,这完全是违背市场规律。冉明并没有魏国出台什么特权法案,服饰和出行规格,有所限制,只针对官府和军队。首先平民不得私意穿军服,官服,或打着官府仪仗。至于你想做几匹马拉的马车,或者坐几抬轿子,就要看你个人经济能力了。有钱坐二十八抬大轿无人管你。

    冉明所言,都是结合后世的政治哲学理念,在这个时代自然有点脱俗。不过却暗暗迎合了法家和墨家的治世理念。

    百姓是一个庞大的群体,这个群体的力量非常庞大,但是他们追求的东西不是什么天理和公正,或者是什么正义。他们追求的就是实实在在的利益。冉明废除了百姓徭役和各种杂税,每个农民只需要交自己收

第1134章不二法则(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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