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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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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经界法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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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田更应如此,天下自推行两税法来,赋税的原则是计资(资,房屋、田产等私人财产)定税,而不再是以人丁为本,故而我欲行‘经界之法’,弄清楚各门各户实有田地的情况,履亩纳税,均摊差役,以为根本。能使富者保其业,贫者苏其生。”

    褒城县县令解善集和勉县县令黄顺,及金牛县新来的县令柳传宗,都互相望望。

    高岳此举,是对杨炎昔日两税法的修正案,而更是要增强国家政府对安史之乱后各地崛起的形势户的控制,充实税收。

    所谓的形势户,说白了就是各州各县的“土豪层”,中唐以来政府对人身的控制转弱,两税法便是这种权力衰弱后妥协的产物——夏秋两税,各地不分土著和客户,都要“据地出税”,由此一批先富起来的人户,比如先前被杖杀的黄文语那样,靠最早积累起来的粮食,捐赠一笔助军,换取个县廨佐史的流外官,然后上下其手,实际控制了县乡级别的赋税、差役,把持了衙门,朝廷委派的县令不依靠他们是做不了事的,也就是俗话里说的“强龙难压地头蛇”,然后这群人再依仗在地方上的权势,串通起来,舞文交易,逃避差役,转嫁赋税,这些伎俩高岳因浸润军队里多年,都是熟悉的(和军队里吃空饷、挂虚籍相似的套路),他深知形势户崛起是时代的必然,但任由其自肥壮大,却对国家极为有害——这群形势户,手里的产业越来越大,但国家所能征收到的赋税却越来越少,社会的贫富差距也会越来越触目惊心(宋朝的问题,在于官户或者叫衣冠户,代表中央皇权和地方形势户斗争,这种斗争虽然激烈,但好歹还保证了南宋苟了一百多年;而明朝后期,官和形势户则干脆勾连融合在一起

19.经界法真义(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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