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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崇祯第一权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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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 第十一章 巧立名目三成税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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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听到这个消息,立马派出太监李实来好好收收这里的“税”!

    那个时候规定的商稅是二十税一,也就是说苏州一带的织户一年的税赋大概是十八万两左右,李实一跑苏州便巧立名目将税赋提到了十税三,也就是说他一年收的税是一百万两左右,这多出的八十多万两自然不是交给朝廷的,而是交给魏公公的。

    就这,李实还觉得不够,因为他自己在中间捞不到多少钱啊!

    于是,他玩了个阴招,规定每台织机用一天就要交三文钱的使用税。

    三文钱相当于多少呢?

    根据那个时候的物价折算,一两银子大概相当于现代的三四百块钱,而一千文才相当于一两,也就是说,三文钱只相当于现在一块钱。

    一天交一块钱,看似不多啊,但是,那个时候的织机可不是现在的全自动剑杆织机又或者喷气织机,而是纯手动的木制织机,一匹布一个熟练织户最少要织十二天!

    这样换算一下,日出布三万匹最少需要三十多万台织机,也就是说,这李实一天就能把三十多万揣腰包!

    他是赚爽了,织户却惨了,一匹布减去材料费和人工费毛利本来就只有三成左右,他巧立名目将税赋提高到三成,织户本来就没什么赚头了,李实再这么一收织机使用税,很多织户立马就关门倒闭了,没办法啊,织多少亏多少,谁亏的起啊。

    他这么一搞,原本富裕的苏州一带顿时穷的叮当响,很多织户雇佣的织工因为没了活计,饥寒交迫,活活饿死的都大有人在!

    这下老百姓肯定不干了,一状告到了苏松巡抚周起元那里。

    这个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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