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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的奴隶很多,其中大部份的来源就是战俘以及贼匪乱民们。
据说在都城大兴,有四成的人口是奴婢,大兴城的贵族官僚士人们,他们的生活一天都离不开奴婢,就连大兴城的众多寺庙道观里,都一样有许许多多的奴隶。
奴婢多,奴隶交易也多。
奴婢市场很大,需求量也大。
开皇律和大业律都明确规定了奴隶的地位,律比畜产,奴隶就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跟牛马一样,他们在士农工商僧道之外,属于贱民。
隋朝的奴隶阶层是一个庞大的群体,除了最底层的奴婢外,还包括了官户、杂户、部曲等。
杂户是因前代犯罪而没官、散配诸司驱使的官奴。
官户则是蕃户的总称,即前代配隶人户或本朝配没的少数部族战俘人户。
部曲是被主人放免之后,仍留在主人家效力使役的奴婢,
这些人的身份有细微区别,但均属贱人。
奴隶连姓都不配有,部曲有名有姓,但都属于贱民。
奴隶还有官奴婢和私奴婢,官奴婢自然是隶属于官府的,私奴婢则是私人所有。
幕僚之意,把那些寨中逃民全打为官奴婢,然后发卖给私人,这样他们就成了私奴婢,而章丘县衙则得一笔卖奴之钱。
至于这样干,那些逃民们的感受,是没人管的,反正他们自己都放弃了大隋的户籍,那他们就不属于大隋子民了。
张仪臣想了想,道,“罗成破寨之时既然已经斩杀七贼,那么余下二十九贼就不必杀了,没为奴隶,至于那些从贼的逃民,可没为官奴。
第126章 劫掠养兵(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