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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大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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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7章 太子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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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在这里的一切那么的美丽。

    “太子啊,你知道在过去隋朝时,朝廷甚至都让地方官府拿钱放贷吗?而且利息很高,月息八厘,一年期。一年下来,再加上点给捉钱郎的辛苦钱,那么利息就是本钱的一倍。”

    “好高的息啊。”

    太子道。

    “你可能还不能理解一倍的利息对于一个借贷者的意义,一年期的借贷,只能算是短期的,一般是一万钱做一笔借贷,朝廷本意是借贷给那些民间商人们周转经营的,故此利息也较高,所得利息再留做地方衙门做公廨开支。”

    但是实际上呢,地方衙门只求利息,才不管借给谁。他们甚至让官吏子弟或地方豪强来做负责放贷的捉钱郎,每个捉钱郎直接发给一万本钱,年底要求交还两万本息。

    至于放没放出去,他们不管。

    这些捉钱郎要么是官吏子弟要么是地方豪强子弟,他们得了这任务,于是往往便强硬摊派给下面的百姓借贷,有时甚至也要从中渔利,本来官府只给一人一万钱本钱,结果他们却自己另添许多钱强硬摊派借下去。

    到年末,顺利收上来的,那就是自己的。收不上来的,那就是官府的本钱,便要把人捉到衙门去杖责,甚至借朝廷之名去抢东西抵债。

    当然,遇上灾荒之时,民间的借贷有时利息更高,什么驴打滚、九出十三归等多不胜数,高利贷是很害人的,百姓一旦背上高利贷,基本上就难以翻身了。所以朝廷才早就定下了律令,年息最高三分六厘,最早的时候是五分,后来降到了三分六,就是为了避免百姓被此祸害。”

    “父皇,可是为何却要给蛮夷定上一

第1427章 太子妃(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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