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为死者代言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二十章 无脸女尸(1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做案时系未成年人,依据《刑法》第十七条二款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至于是无期还是有期,判多久,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如杀人的动机、被逮捕后的认罪态度等,法院会根据犯罪的情节社会危害性,并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况、被害人家属是否谅解,根据法律做出判断。
做为监护人的其父母,有赔偿受害人损失之义务,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通常也会考虑其家庭收入情况,综合各种因素做出赔偿的判决。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