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在大战爆发后,迢曼海军除了派大型巡洋舰在南夕落洋与梵炎洋作战之外,还将出动包括“宰相”号在内的战舰在北夕落洋发起行动,对布兰王国本土构成威胁,让布兰皇家海军无法他顾。
梁夏帝国提供岸基作战飞机,必要时会派遣飞行员,支持迢曼海军在北夕落洋上的作战行动。
战舰?
派得过去的没有用,而有用的又派不过去。
只是,可以答应以物资、资金援助的方式,在大战期间帮助迢曼帝国建造与战损对应的战舰。
直接一点,如果“宰相”号战沉,梁夏帝国就帮迢曼海军建造一艘同类型的战列舰。
实在需要,在时机成熟之时,可以考虑提供现有的战舰。
用牌桌子上的话说,只要迢曼帝国肯出力,那么赢了归自己,输了归梁夏帝国。
包赚不赔,何乐而不为?
当然,肯定还要提供像弹药、燃油之类的作战物资,甚至还得向迢曼帝国提供轰炸机等武器装备。
只要能够拖住布兰皇家海军,迢曼帝国要啥就给啥。
当然,前提是梁夏帝国给得出来。
按照这套方案,迢曼帝国至少得在西大陆坚持一年,或者说单独奋战一年,梁夏帝国才能够施以援手。
理由就是,梁夏帝国需要一年时间来打败狭夷皇国。
出于政治与外交方面的考虑,梁夏帝国在这一年中未必会向布兰王国宣战,也就得提前打预防针。
到新历101年年初,等到战争动员基本上完成,哪怕跟纽兰联邦开战,梁夏海军也能出兵梵炎洋
第265章 应景的(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