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符合国际法,但是纽兰联邦并没有承认帝国海军划出的交战区,宣称拥有自由航行权,同样符合国际法。
这样一来,如果双方舰船在国际海域发生碰撞,得按照国际公约处理。
在国际海事公约中,对类似的情况有明确固定。第一是军舰有优先通行权,第二是不得恶意阻挡其他舰船自由航行。
问题就在这里。
谁敢保证,那艘货轮就不是武装商船?
要是货轮,就应该避让帝国海军的驱逐舰。如果是武装商船,就不用避让,撞上去之后得由帝国海军承担全部责任。
按相关的国际公约,帝国当局得交出下达命令的指挥官。
虽然说在战争时期,根本用不着讲理,但是只要纽兰联邦还没有参战,就必须遵守国际公约。
梁夏帝国公然违背国际公约,必然会被洛福斯拿来说事。
正是如此,追击的驱逐舰一直没到前面去拦截。
其实,也不用将其拦截下来,将其驱离就行了。
关键还有,在驱逐那艘纽兰船只之前,第42.5分队就发现了从东面来的船队,准确的说是其中一支。
四十多艘远洋货轮,航行速度在十节左右。
除非满载航行,不然这些货轮的航速明显低于通常的十四节。
也就是说,纽兰船队确实减慢了速度。
此外,基本是三到五艘货轮组成一个纵队。
在纵队里,货轮之间的间隔距离在五百米左右,相邻两个纵队的间隔距离在三千米到五千米之间。
领队的首船全都是散装货轮,在
第323章 死缠烂打(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