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也不知道谁该放谁不该放。
一切都是刘云负责。
既然刘云签了字,警察局便大章一盖:放人。
第二天的上午,这些人全部被家人领走了。
当然,领人前,必须交上捞人的费用。
刘云在下午,给宪兵司令部的石崖送去了六千元钱。
乐得石崖合不拢嘴,他大方地给刘云一包日本香烟。
这是日本天皇赐予侵华日军的御赐香烟。
日本天皇御赐侵略中国的一线日军香烟上有皇家独有的菊花章纹。
香烟长为8.5cm,单支重量为1.01g,总重量30.83g。
这是石崖的藏品,一共有五盒。
刘云拿到了这盒香烟后,忙包好放到了皮包中。
这烟不能抽,关键时刻,能当护身的。
侦缉队分到了六千元。
其中占百分之十五,分到了二千多元。
另外的三千多,就是外水了。
那些领人的人,有的人问题说不清楚,只有拿钱来说清楚。
所以,就有了六千元了。
刘云个人拿了二千元,汪峰与三个小队长分了二千元,其他的二千元,给三中队的人集体分了。
帐上只有两千元的进帐,当然只能分给大家二千元。
多分的话,肯定会有麻烦的。
不过,二千元分到四十个人的手上,每人能分到五十元。
这五十元,值得他们几个月的薪水了。
三中队的人都高兴了,请假回家的,去寄钱的,去喝
第154章 捞人与捞钱(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