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比起他的躯壳更先回归了大地母亲的怀抱。
因为其他脏器牵扯的关系,男人的心脏也从胸腔内掉落了出来,落在了地上,而心脏上还连接着动脉与静脉的血管。
当男人落地的时候,他其实还并没有马上死去,虽然他已经离死不远了。他的瞳孔开始扩大,呼吸已经接近停止,但是基因的不能却在顽强的保护他的大脑,他还没有进入脑死亡的状态。
罗根看都没有看这个人一眼,虽然他被这个男人的鲜血浇了一个劈头盖脸。不过无所谓了,血腥的气味他很习惯了。习惯到就像是一日三餐一样,变成了一种基因中的记忆。
罗根继续缓步往前走着,他全身浴血。他那穿着硬底皮鞋的大脚踩在了那个光头男人掉落出来的肠子上,红白黄等颜色相间的肠子上留下了一个大大的脚印。
继续往前走,那是掉落出来的心脏。罗根并没有在意,他直接踩了上去,就像踩碎一个气球一样那么简单,他的硬底皮鞋直接将男人的心脏给踩爆了。
心房内积存的血液一部分通过还连接着的动脉传递到了男人的全身各处,这让一个大量失血的人肤色不在惨白,反而出现了一种诡异的粉红色。
而另外一部分血液无处可逃,在罗根巨大的压力下直接挤爆了男人的心房。啪~!轻微的破裂声也如同气球爆裂一样。
非洲的猎人都明白一个浅显的道理,如果非要面对狮群与狼群,那么宁愿面对狮群而不是狼群。因为狼比狮子更加记仇,如果你不能一次将狼杀死的话,下次碰到你,狼就一定会想办法把你杀死。
所以没有任何猎人愿意轻易的得罪狼,尤其是这头
第三十四章 暴怒的金刚狼(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