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大部分的自治权,在这样的前提下,私人财产和公司资产这两者的区别并不是很大。可,实际上,也仅仅只是表面上看着区别很大。剖开表面,细细研究一下内在,就会发现这里面的区别大了去了。这一点,也是胡林建议韩峰的。不然以韩峰对这些事情的大条和近乎无知的单纯,估计这五千万早就成了韩峰大厦的账面资金。
如果真是如此,那万一冯志远或者饶樱若这边要退股,析产之时,这五千多万也会被算作公司财产,一同进行分割。这对于韩峰来说,就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了。
而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五千多万如今是韩峰的私人财产,无论韩峰拿这五千多万去做什么事情,都跟韩峰大厦没有什么财产关系上的牵扯。比如,韩峰要是拿这五千多万去收购潘多拉,那么即便收购成功,潘多拉也仅仅只是韩峰个人的,而非是韩峰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的。
可如果这五千多万当时并入了韩峰大厦的资产当中,那一旦收购成功,潘多拉可就是韩峰大厦旗下资产了。如果算到了韩峰大厦旗下,那么也就跟冯志远和饶樱若他们的集团公司扯上了关系。
从某个角度来说,韩峰暂时还不想跟冯志远和饶樱若的集团在资产方面有太多的牵连。尤其是冯志远的集团。
毕竟,饶樱若的红树集团,韩峰是占有股份的,虽然只有百分之五,但是饶樱若的红树集团占有韩峰大厦百分之八的股份,相比较之下,两者之间还算均衡,也可以说是相互制约。
可冯志远的志远集团跟韩峰可没有什么关系。而且,冯志远在韩峰大厦占的股份可不少,足足有28%。今后韩峰的股权肯定还会再稀释,但志远集
第480章 真心话(一)(2/6)